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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河南大学法学院在学院官网上公布了《河南大学法学院负面清单期刊目录》,引发关注。
它们包括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管(主办)的《办公室业务》、中国吉林高新技术人才市场主管(主办)的《才智》、国家信息中心主管(主办)的《财经界》、河北省科学技术协会主管(主办)的《产业与科技论坛》等,总计有140多本。
公开报道显示,为营造风清气正、积极向上的学术生态,华东政法大学先试先行、成为国内最早制订研究生论文期刊“负面清单”的高校,保持“负面清单”每两年修订一次。今年年初,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发文介绍,“负面清单”现已更新至第四版,新增了排除观察期与动态调整,构建“负面清单”不断改进、自我完善机制。“负面清单”实施七年来,不仅规范了学生的科研行为,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在“负面清单”期刊发文数量减少97.8%。
近年来,国内不少高校相继公布了期刊“负面清单”。
其中,据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介绍,列入负面清单的刊物,一般符合下列情形之一:(一)同一种期刊(杂志)同一期刊物上刊登的文章数量在50篇及以上;(二)同一种刊物存在版本较多的状况(如学术版、普及版、大众版等);(三)同一种刊物存在版次众多的状况(如周刊、旬刊、半月刊等,其中除北大、南大和社科版核心期刊以外的“旬刊”一律列入负面清单);(四)学术界公认或媒体公开曝光披露的不规范、质量低劣的刊物;(五)其他付费即可发表或对文章质量没有要求的刊物。
大连海洋大学海洋法律与人文学院2023年公布研究生论文发表期刊负面清单,将108 种期刊(杂志),以及除核心期刊以外的所有“周刊、旬刊”列入负面清单。
学院方面表示,负面清单适用于该校在籍研究生,对于发表在负面清单上的论文用于评奖、评优或项目评审(简称“三评”)的,一律不予认可。学院建立负面清单的更新制度,对负面清单提出修订或增补建议,适时公布实施。负面清单仅作为该院研究生“三评”工作参考,不代表任何官方对所列期刊(杂志)声誉、影响及质量的评价。
《中国教育报》相关评论文章认为,“负面清单”在一定程度上剔除了低门槛期刊,强调了期刊层次和论文水平,从而使期刊对学生论文选题、研究方法、数据来源、论证逻辑等提出更高要求。高校通过“负面清单”限制低质期刊的成果认定,如评奖、评优、项目评审等,削弱学生通过“付费发表”“快速灌水”获得学术利益的动机,抑制学生发表论文总想着“短平快”的不良心态。
在堵住“低质出口”的同时,“负面清单”引导学生专注“真研究”,脚踏实地开展“真科研”。它从源头上制止“灌水”行为,倒逼学生认真论证选题价值,扎实而全面地梳理文献,在论文的现实意义或理论深度上作出创新见解。从现实情况来看,不少研究生在选题阶段就避免人云亦云的题材,主动放弃“易发表但无创新”的重复性研究,转向强化问题意识和应用导向的实证课题,把论文的质量摆在数量的前面,把期刊的层次水平放在优先级。
文章称,高校实行“负面清单”的动态调整,不仅关切到期刊出版的现实情况和生态发展,也无形中再次给学术论文发表上了“紧箍咒”。暂未被纳入清单的部分期刊,并非就是“一劳永逸”的安全期刊,它强调了侥幸发表低质量论文的不安全因素,指向了论文发表和从事学术的长期主义。在这种背景下,学生能逐渐感受到“发表即责任”,即发表的论文将接受同行和专家们的持续检验,由此更谨慎对待写作的严谨性、数据的真实性和结论的可靠性,建立学术责任感和学术诚信,使学术研究从“被动约束”走向“主动成长”。久而久之,则有助于重塑学术价值观,推动科研回归探索真知的初心。
本文由孟羽童于2025-06-09发表在锦州鑫恒毅科技有限公司,如有疑问,请联系我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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